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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2007-04-20
经济科技工作委员会职责

    1.在农工党市委领导下,主任负责专委会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秘书负责联络、协调、撰写材料等服务工作。制定本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
    2.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有关经济工作等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经济与科技的咨询工作,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就我市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城市建设、三农问题等进行考察调研。每年至少完成一个调研课题,撰写调研报告,为农工党市委提供参政议政材料。
    4.配合农工党省委经济工作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5.完成农工党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药卫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1.在农工党市委领导下,主任负责专委会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秘书负责联络、协调、撰写材料等服务工作。制定本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医疗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医疗卫生的法规。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
    3.开展医疗卫生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参与医疗卫生领域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每年至少完成一个调研课题,为市委参政议政提供材料。
    4.组织举办医疗卫生专业的研讨会、报告会和学术交流会;面向社会开展医疗、卫生、保健等咨询服务活动。
    5.配合农工党省委医药卫生工作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6.完成农工党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化教育工作委员会职责

    1.在农工党市委领导下,主任负责专委会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秘书负责联络、协调、撰写材料等服务工作。制定本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文化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规。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
    3.开展文化教育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参与文化教育领域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每年至少完成一个调研课题,撰写调研报告,为市委参政议政提供材料。
    4.组织举办文化教育方面的研讨会、报告会和学术交流会。面向社会开展文化教育等咨询服务工作。
    5.配合农工党省委就文化、教育等方面开展各项工作。
    6.完成农工党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在农工党市委领导下,主任负责专委会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秘书负责联络、协调、撰写材料等服务工作。制定本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妇女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规。关心维护我党妇女的合法权益。策划组织妇女节日联谊活动,组织有关妇女健康保健等讲座。参加市妇联等组织的有关活动。
    3.组织女党员积极参与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有关妇女儿童保健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每年至少完成一个调研课题,撰写调研报告,为市委参政议政提供材料。
    4.积极宣传女党员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5.配合农工党省委妇女工作委员会开展的工作。
    6.完成农工党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工作委员会职责

    1.在农工党市委领导下,主任负责专委会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秘书负责联络、协调、撰写材料等服务工作。制定本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对外开放和对台等方针政策,做好海外统一战线工作。
    3.充分利用中医药研究促进会这一特殊平台,以医会友,弘扬中医药文化,加强合作,做好对台交流与联谊工作。广泛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做好海外华人、华侨等工作,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作出积极贡献。
    4.积极促进与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侨胞的交流学习,组织举办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
    5.配合农工党省委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开展工作。
    6.完成农工党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老龄工作委员会职责

    1.在农工党市委领导下,主任负责专委会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秘书负责联络、协调、撰写材料等服务工作。制定本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
    2.关心慰问老党员,积极解决他们一些实际问题。组织有关老年健康保健等讲座。
    3.策划组织节日联谊活动,参加市老年机构组织的有关活动。
    4.完成农工党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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