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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选登】关于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
2011-10-17
                                      关于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
                                        经济科技工作委员会  湖里区综合支部

        厦门市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但厦门市现行社会救助存在着救助标准不统一、救助方式单一、救助资金不足、评估体系和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
        厦门借助经济特区由岛内拓展到岛外的政策东风,落实科学发展观,正在推进厦门岛内外“一体化”建设。这对厦门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近年来自然环境恶化,包括干旱、洪涝、风雹、台风、地震、低温冷冻、雪灾、病虫害、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从应对自然灾害、维护厦门社会稳定的角度看,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完善厦门社会救助体系也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为此建议:
        一、加快相关立法,为完善厦门社会救助制度和厦门社会救助体系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建议厦门市人大启动《厦门市社会救助条例》立法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研究论证,将厦门已有的各种社会救助单行法汇总,修订成一部统一的“《厦门市社会救助条例》”,对社会弱势群体人口提供最低生活、住房、基本医疗、就业援助、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的制度保障,公开、公正、公平地向救援对象提供透明的社会救助。更加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个人在参与社会救助过程中的具体法律责任。为厦门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提供法律制度和法律支持。
        二、对现有的社会救助体系进行优化、整合、完善,推动建立完整的社会救助体系和协调机制。
        (一)提升理念,在观念上进一步树立政府的责任意识和公民的权利意识
        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健全基层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救助机构,形成一个统一的窗口对外,让老百姓知道社会救助到哪里去申请。基层政府的救助机构要加强主动服务意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自己的责任,履行好对困难群体的救助义务,在平时工作中要掌握本辖区的困难群体的基本情况,对重点困难户要建档立案,随时掌握其情况变化,一旦遭遇困境,要主动进行救助。
        (二)加大政策力度,加大财政投入
        市政府应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力度,将社会救助资金及相关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财政投入,保证社会救助资金和经费能够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步增长。
        (三)群众组织依法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同时要聚合民间零散的救助力量并发挥积极作用
整合优化民间资源,规范群众组织发展,建立一个规范、有序、常态并且是广泛而高效的非政府救助的渠道和力量。引导厦门的群众组织依法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在厦门形成一个规范、有序、常态并且是广泛而高效的非政府救助的渠道和力量。
        (四)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厦门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
        厦门市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但总体上看,厦门市社会救助制度建设仍然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在社会救助制度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建议厦门市政府成立“厦门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厦门市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和厦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完整的社会救助体系和协调机制。
        推进厦门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客观上要求城市居民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接轨乃至合二而一,客观上要求厦门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 
        将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的“两个系列,三级管理,四层服务” 这个管理模式移植到厦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上来。即采取政府行政管理和事业单位服务2个系列并行的管理模式;在“市民政局—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镇政府”3个行政区划级别上分别设置行政机构——城乡居民社会救助管理处(科、股);将事业性质的管理服务机构分布在“市—区—街道∕乡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四个层次上。
        (本文是农工党市委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的提案,执笔:柳咏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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