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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聚焦】“十一五”成就辉煌“十二五”前程似锦———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有感
2011-04-01
“十一五”成就辉煌“十二五”前程似锦
——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有感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工党市委主委苏文金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11年3月5日到14日在北京隆重召开。今年的“两会”,是在我国各族人民为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而团结奋斗的形势下召开的。开好这次大会对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再接再厉、同心协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保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继续奋斗具有重大意义。
       一、大会概况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十二五”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计划报告、审查和批准预算报告、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中共中央和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代表们认真落实大会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思广益,以心协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这是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会议期间,党和国家领导人温家宝、贾庆林、习近平、贺国强、王兆国、陈至立等先后到福建代表团参加审议或看望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希望福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充分发挥对台区位优势,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为祖国统一大业做出新的贡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
       二、会议的主要精神
       1、关于《政府工作报告》。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包括3个部分:“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回顾;“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2011年的工作。“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和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国家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我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显著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总理指出,这些辉煌成就,充分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展现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力量,极大增强了全国各族人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必将激励我们在新的历史征程上奋勇前进。五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毫不放松地做好“三农”工作,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3)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4)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在活力;5)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总结过去五年工作的体会时,总理指出:一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二是必须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有机统一;三是必须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四是必须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在谈到面临的问题时,总理指出: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我们一定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加快解决这些问题,让人民满意。
       2011年,我国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极其复杂。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国际收支状况继续改善。今年的工作要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良好环境,引导各方面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放在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上。今年重点要做好10个方面工作:1)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2)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3)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4)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5)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6)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7)大力加强文化建设;8)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9)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10)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审议时,代表们对《政府工作报告》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全面地反映了五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令人欢欣鼓舞;报告客观准确地分析了我国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达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坚强决心;报告深刻地总结了保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经验,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报告提出的“十二五”目标和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蓝图宏伟,催人奋进;报告对今年的工作部署明确具体,重点突出,求真务实,体察民情,反映民意,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公平正义原则,将极大地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为做好“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工作而努力奋斗。所以,代表们都赞成这个报告,报告获得了高票通过。
       2、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本次大会审查并批准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我们描绘了今后5年发展的宏伟蓝图,体现了执政理念,凝聚了人民意志,具有时代精神,催人奋进,是一个指导我们今后五年或者更长一段时间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指导性的文件。
       《纲要》共分16篇62章,16篇分别为:1)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2)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3)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4)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5)优化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6)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7)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8)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9)标本兼治加强创新社会管理;10)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11)改革攻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2)互利共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13)发展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14)深化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15)军民融和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16)强化实施实现宏伟发展蓝图。
       《纲要》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战略重点、重大举措等任务。“十二五”期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今后五年,我国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是在明显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年均增长7%。按2010年价格计算,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将超过55万亿元。《纲要》提出,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全面改善人民生活,特别提到要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不断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建设。经过未来五年的努力,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我国的综合国力就会有更大的提升,人民生活就会有更大的改善,国家面貌就会发生更大的变化。
       审议时代表们认为,《纲要》最突出的特点是坚持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从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到政策导向,到发展的目标,到重点任务,都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在发展目标上突出了科技教育、资源环境、人民生活等指标,坚持了民生优先的原则,让全国各族人民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主要任务上细化了政策举措、公共项目安排,力求做到长短结合,体现扩大内需的导向,使发展重点进一步落到实处,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形式上采用了导向型标题,在规划指标、工程项目方面设置了专栏,增加了城镇化战略格局等彩图,更为新颖直观,也便于将来的评估和考核,更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代表们对《纲要》给予高度评价,《纲要》获得了高票通过。
       3、关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在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李鹏委员长指出,在前几届工作的基础上,经过不懈努力,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各个法律部门已经齐全,每个法律部门中主要的法律已经基本制定出来,加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吴邦国委员长指出,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七个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在本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郑重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到2010年底,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并全面完成对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目前,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注重科学和民主,围绕中心,紧扣大局,贴近民生。特别是近几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如健全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制度,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社会领域立法的一个重点。近几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侵权责任法、社会保险法,针对社会领域代表反映强烈的问题,全面修订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将实施素质教育写入法律,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目标确定下来。代表们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把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日益繁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构建,确定了明确的价值取向、发展方向和根本路径,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三、充分发挥厦门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试作用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特别是在会议期间,当参加两会的代表们获知《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正式获国务院批准时,无不欢欣鼓舞。大家一致认为,这是福建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和支持下,福建发展、海西建设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
       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对我市农工党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来说,当前最重要的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两会精神,按照《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抓住“十二五”规划启动和ECFA实施的有利时机,紧紧围绕制定和实施“十二五”规划参政议政,积极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献计出力,特别是要紧紧围绕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调研,积极履职,全力推动厦门经济特区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对台交往的独特优势,大力拓展两岸经贸合作,深入开展两岸社会各界交流,积极拓展两岸文化教育合作,努力构建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以优异成绩迎接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为把福建建设成科学发展之区、改革开放之区、文明祥和之区、生态优美之区和为全国发展大局、祖国统一大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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