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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选登】关于我市政府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进行全面调查的建议
2010-07-15
            关于我市政府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进行全面调查的建议
                        经济科技工作委员会、经济支部
    政府债务是指各级政府为筹措必要的建设资金,按照到期还本付息的方式向国内个人、团体和国外的借款。
    政府隐性债务包括粮食亏损挂账、学校债务、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损失、政府动用非政府融资平台代政府融资、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形成的应付工程货款和应付工程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债务。量力而行是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重要方针,量力而行就是要量入为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全面推进,国家要建设、人民生活要改善、社会保障体系要建立和完善,金融危机化解和拉动内需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府举借一定数额的债务用于必须的建设投资是不可避免的,也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但是,借债并不是无限度的,借债时必须充分的考虑到社会的承受能力、债务的使用效益和今后财政的偿付能力。因此,政府借债必须要有合理的规模和结构。按照国内外专业机构的建议:合理的借债规模,从内债来讲是指当年的内债余额不超过当年同级财政收入。
    近几年来,政府债务问题成为国际组织和各国领导人十分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甚至把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上升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高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最近发表的一份报告中阐述:“如果本次国际金融危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互联网时代的低利率、房地产业的膨胀与次贷相互促进、金融衍生品高度扩张及监管滞后、美元的特殊地位等因素共同作用所引起,那么下一轮的经济危机可能就是由于各国政府的债务危机所引起。”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积极推进修订《预算法》,本次《预算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将政府债务收支正式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各级人大的监督范围,目的是防范财政风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9年12月28日出席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提出:审计系统今后要做好的工作重点之一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和反映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风险,当前尤其要重视防范财政和金融风险。”为什么政府债务问题会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呢?原因之一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债务余额近几年呈快速增长的趋势。政府债务的余额已经达到,甚至突破安全警戒线。如:截止至2009年底,我国中央政府的债务余额已经达到6.8万亿,加上地方各级政府债务余额4万亿和粮食亏损挂账、高校负债、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损失等,我国政府债务余额将突破15万亿,政府债务余额为当年财政总收入的2.18倍,占全年GDP总额的43.8%。我市政府债务情况与全国政府债务情形大致相似,2009年我市各级政府债务余额同比增长50%(有的区债务余额甚至同比增长200%以上),市、区(开发区)、镇(街道)各级政府债务(含区域平衡项目)余额合计约为520亿,为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的2.15倍。
    因此,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提高我市政府债务管理水平,确保我市经济安全,特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建议由市人大财经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共同组成调查小组对我市、区(开发区)、镇(街道)的政府债务余额、隐性政府债务余额、融资平台数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调查摸底。
    1.    通过调查彻底弄清我市各级政府债务余额、隐性政府债务余额、融资平台数目、融资方式和债务结构;
    2.    在调查的基础上对我市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债务处理、债务监控、债务预警等相关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第二,建议尽快制定我市《政府债务管理办法》。
    (本文是农工党市委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的提案,执笔:黄格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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