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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华信息得到黄小晶省长、叶双瑜副省长批示

2010-2-23

 

    近日我党党员、集美大学李友华教授《尽快申报厦门扩区方案》的信息被采用为省政协专报件,引起省领导的高度重视,黄小晶省长、叶双瑜副省长都作了批示。

                                                    集美大学总支

    附:尽快申报厦门扩区方案
    国家对经济特区由赋予“特殊政策”到“特别立法”,目的在于鼓励经济特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先行先试。今后,特区不是“特”在优惠政策,而是“特”在特殊区位、特殊体制、特殊作用,“特”在“先行先试”。目前,厦门经济特区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两条:一是在新税法实施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二是新设高新技术企业执行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如果特区由岛内扩大到全市,企业不分岛内岛外,均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税负,对厦门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因此,厦门特区扩区乃是当务之急。理由如下:
  1、突破特区空间发展瓶颈。目前岛内可供开发用土地所剩无几,而岛外土地面积是岛内10倍。厦门特区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空间在岛外,希望和潜力在岛外。 
  2、破解“一市二法”难题。截至2008年3月底,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运用“两个立法权”共制定经济特区法规54部,但特区法规不能在特区外使用,因此形成了特区内与特区外在法律、法规适用上不统一的“一市两法”现象,不利于城市行政管理和司法统一。
  3、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目前,特区内外在经济发展、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差距较大。如果特区扩大到全市,则有助于调整和优化厦门城市整体规划、有利于厦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集群发展总体布局;有利于厦门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探索建立城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新机制;有利于厦门通过工业集中区、重大产业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延伸推动农村城市化。
  4、建成“两岸交流合作前沿平台”。厦门是因台而设的经济特区,发挥对台优势,推动祖国统一大业是中央赋予厦门特区的特殊历史使命。厦门特区扩大到全市,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对台交流合作水平,在促进两岸交流融合上更好地发挥前沿平台作用。据了解,近年来,深圳在特区扩区上做了大量工作。厦门应尽快提出扩区申请,争取与深圳特区同时进入获批扩区之列。厦门市政协委员、农工党厦门市委委员、集美大学教授李友华建议:应尽快成立扩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与中央有关部门沟通,及时了解管理层对解决经济特区扩区问题的意图及取向,便于厦门研究和解决特区扩区问题。二是对国内尤其是深圳特区申请扩区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研究。三是对厦门特区扩区进行调研,充分论证,适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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